杭安监管应急〔2018〕56号
各区、县(市)安全监管局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市场与安全监管局:
根据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》(安组委办〔2018〕6 号)、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 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》(浙安监管应急〔2018〕54 号)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突出重点,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
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工作,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,针对应急组织管理体系、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装备、应急预案及演练、应急培训、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,对矿山、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危化品等高危企业,以及事故高发易发行业领域企业场所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,对企业场所的应急管理违法行为严肃查处。
二、认真组织,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
各地要根据安组委办〔2018〕6号、浙安监管应急〔2018〕54号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、层层开展应急演练,坚持“贴近实战、注重实效”原则,按照实战要求强化各级、各部门联动,达到检验预案、锻炼队伍、磨合机制的目的。督促有关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,进一步提高企业事故先期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。
三、总结经验,做好活动总结和应急演练情况报送
各地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,将活动情况汇总后于7月4日前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管理处。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总结,活动情况统计表、视频、照片等(详见安组委办〔2018〕6号文件)。
联系人:吴俊,电话:85259649,邮箱:86295117@qq.com。
附件:1.安组委办〔2018〕6号
bet5365首页手机版下载
2018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