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萧山区正式出台文件,决定从2018年起至2020年底,在全区内开展“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”,按照“一年重点启动、两年全线展开、三年全面提升”的思路,推动生产经营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轨道。
行动重点围绕“一必须五到位”展开,要求各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上要做到必须依法生产经营、安全责任到位、安全投入到位、安全培训到位、安全管理到位、应急救援到位。在行动要点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清单,做到有的放矢。
根据行动计划,到2018年底,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、带储存经营、烟花爆竹批发、三场所三企业、金属冶炼、建筑施工、大型商场超市、旅游景区、旅游宾馆、电梯重点使用单位、消防重点单位(场所)达到“一必须五到位”责任清单要求。到2019年底,全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各区级牵头部门确定的企业达到“一必须五到位”责任清单要求。到2020年底,力争全区所有企业达到“一必须五到位”责任清单要求。
为充分确保行动效果,多个区级部门和各镇街(场)、平台共同参与本次行动,联合执法,分工明确。其中,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全区工贸(纺织、机械、建材、轻工、冶金、有色)行业和危险化学品、矿山、烟花爆竹企业;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企业、城市燃气、市政施工等企业;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内各类企业;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全区大型商场和超市等;区旅游局负责指导全区旅游景区景点、旅游宾馆和旅行社等;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全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特种设备的各类企业;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全区消防重点单位(场所)等。同时,各镇街(场)、平台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企业。